教务部 2016-10-13 9:26:00 |
各相关单位: 根据“深圳大学2015-2016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”相关文件要求,学校将于近期组织该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现就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验收范围 2015-2016学年“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”立项项目中培养期为一年的项目及以前尚未结题项目。(附件1) 二、验收标准 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,导师是否按培养计划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指导,重点评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。 三、验收方式 1.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随堂听课,举行结题答辩评审会; 2.教务部根据青年教师中期检查情况,组织专家抽查听课,召开结题评审会。 四、所需提交材料 1.《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结题书》(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)(附件2); 2. 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听课评议表(中期检查未提交的,必须提交)(纸质文件); 3.2015-2016学年第一学期和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网上测评成绩(学院盖章); 4.《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工作记录簿》(纸质文件); 5.学院总结材料,内容包括: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(可介绍学院典型经验和做法,可列举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典型事例)、取得的效果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等(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);项目实施或结题评审的相关照片(电子文档)。 五、其他要求 1.学院推荐结题评审优秀比例不超过本院项目数的30%; 2.所需材料均要求一式1份,纸质文件交教务部219室,电子文档发送至szujs@szu.edu.cn。 3.材料提交时间:2016年11月18日前。 4.凡不能按时结题的,需由学院向教务部提交延期结题申请。 特此通知 联系人:蔡老师、徐老师,联系电话:26524052。 教务部 2016年10月13日 |